我国在2001年12月10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世界各国逐年减少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配额限制,与此同时,我国纺织品的出口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市场上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的限制,新的“绿色壁垒”不断出现,给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造成不少损失。直至2004年初在国际市场上公布的新规定约有13个:
2002年2月5日,欧洲议会为了加强保障欧盟国家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首次通过了欧洲委员会在2001年5月14日根据76/769/EEC指令提出的禁用25种有害化学物质的建议。
2002年2月9日,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发布了Oeko—TexStandardl00的2002年版本,增加了不少新的检测项目和禁用或限用的化学物质。
2002年5月15日,欧洲委员会在某“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欧共体判定纺织品Eco—标签的新标准,它修正了1999年2月17日的标准,有效期到2007年5月31日。
2002年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出了2002年第六十一号指令,禁止使用会在特定(即还原)条件下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并规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欧盟15个成员国的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行生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有的会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含量不得超过30ppm的限量,这是把欧共体在1994年发布的指令67/1548附录C2级中的内容进一步法律化,并形成为欧盟所有成员国的统一行动。
2003年1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出了2003年的第三号指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止使用一种蓝色含铬偶氮染料(IndexNo.611—070—00—2),并从2004年6月30日起在欧盟的15个成员国中禁用。
2003年2月19日,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对Oeko—TexStandard100的2002年2月版本作了多处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禁用染料内容,发布了Oeko—TexStandardl00的2003年版本。该协会本来对Oeko—TexStandard100每两年修改一次,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它在11个月里就发布了两个版本,检测和禁用的纺织化学品不断增加,不难看出国际市场上对纺织化学品和纺织品设置“绿色壁垒”的速度在加快。
2003年3月,欧盟公布了修改后的《未来化学品政策》白皮书,同年5月7日欧盟又公布了《化学品政策咨询文件》7册共1140页、206万字,出台的这些文件简称《欧盟未来化学品新政策》,又称REACH法规议案草案。根据这个法规草案,欧盟将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督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系统,进口的化工产品和下游用户的产品如纺织品、玩具等同样要符合此规定。该新法规涵盖产品范围之广、涉及产品数量之多、产品检测费用之高是迄今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贸易壁垒”中绝无仅有的,也是极大多数企业无法承受的,而且纺织化学品和纺织品是其重点之一。可以说这个新法规表面上看只是一部规范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化学品管理的法律,实质上是对包括纺织化学品和纺织品在内的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设置的又一个新的更严厉的“绿色壁垒”和“贸易壁垒”。
2003年6月,欧盟公布了2003/34/EC和2003/36/EC两项指令,这两项指令分别列出了25种和43种致癌、诱变及危害生育的化学物质,以补充76/769/EEC限制某些有害物质的销售、使用和制造中有害物质目录。两指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正式实施。2003/34/EC所列出的25种有害物质及其制品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单独销售,但允许其在纺织品、玩具以及其他消费品中使用并销售。而2003/36/EC所列出的43种有害物质及其制品不仅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单独销售,而且还禁止销售含有这些物质的化妆品、油漆、粘合剂、打印墨水、纺织品、玩具以及其他消费品。
2003年9月11日起欧盟有关禁用有害偶氮染料的指令生效。该指令明确规定在服装、纱线、织物、被褥、毛毯、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等卫生用品、睡袋、手套、手提袋、椅套、各种钱包、手提箱、表带、鞋类、纺织及皮革玩具和带有纺织和皮革衣着的玩具等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多类纺织品或皮革制品中不得使用浓度超过30ppm或在特定条件下会分解产生浓度超过30ppm被禁用的4—氨基联苯和联苯胺等在内的22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否则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此外,在2005年1月1日前如果用有毒物质的再生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只要其所含或在特定条件下分解产生的22种有害芳香胺低于70ppm时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目前德国因对该指令适用的范围有不同意见而未执行。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就《未来化学品新政策》白皮书向全社会发布征求意见函之后,提出了法规草案第二稿,尽管在纳入管理的化学品销售量界限以及检测费用等方面作了一些调整,但关于注册企业资格和检测机构等的限定仍显示出明显的不公平性。
2004年1月1日,国际生态纺织品研究和检验协会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对Oeko—TexStan-dardl00的2003年2月版本作了多处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禁用化学物质的内容,如明确规定不能使用铅和铅合金:把C.I.分散棕I(CASN.12236—00—9、C.I.No.11152)列入过敏性染料中;再次明确4—氨基偶氮苯为致癌芳香胺,禁止生产和使用用4—氨基偶氮苯作重氮组分制成的偶氮染料等,发布了Oeko—TexStandardl00的2004年版本。
2004年1月6日起欧盟实行在2002年7月6日于官方刊物上公布的第76/769/EC号指令的第二十次修订版本,禁止销售和使用浓度超过1%短链氯化石蜡的产品或在金属加工油、皮革加脂剂中使用该物质。
2004年1月21日,欧盟通过上级贸易组织秘书处发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REACH)法规议案的通报,自通报之日算起90天为这项议案的讲议期,目前评议已截止,正等待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批准,预计2006年该法规将正式生效。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市场上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连续13次发出的禁用和限用纺织化学品的新规定都是出自欧盟,而欧盟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出口以及纺织化学品出口最多的市场之一。据欧洲服装纺织品协会报道,2003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服装和纺织品的价值接近130亿欧元,因此这些新规定将会使我国纺织品服装行业和纺织化学品行业受到很大的冲击。在这些新规定中,以2002年5月15日发布的欧共体判定纺织品Eco—标签的新标准最具代表性,发布的目的在于促进整个纺织制造链包括纤维生产、纺丝、织造、针织、漂白、染色和整理等重要的加工中减少各种污染,提高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质量,它在不少方面的要求超过了Oeko—TexStandardl00的指标,被纺织界称为是迄今为止最严格的纺织品生态标准,其实它也是REACH法规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