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于8月13日全面推行《关于电子电气设备报废的指令》(WEEE),其中与生产商责任有关的条文将于当日起生效。
根据该《指令》,生产商(包括制造商及进口商)将负有管理废料的责任,主要是出资收集、处理及处置已经报废的电气。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关于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则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RoHS规定,生产商不得在欧盟销售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含量超出规定的电气及电子设备。
欧洲委员会已于今年7月11日,向8个成员国发出最后警告,要求这些成员国必须立即全面采纳上述两项指令,不得拖延。下面是欧盟5个主要成员国准备推行指令的最新情况。
英国
英国计划在2005年8月颁布有关废料的规定,2006年1月实施与生产商责任有关的规定。不过,英国政府已经要求生产商须于电气及电子设备上加注相关标记。加注标记的规定于2005年8月13日起生效。英国政府有关官员表示,即使英国国内的相关法令尚未公布,零售商也应该不再购进没有标记的产品。英国政府希望通过另外的《许可条例》实施与废料处理(指循环再造)有关的规定,这一《许可条例》将于《废料条例》生效前公布。
英国各地环境事务管理部门将负责生产商注册事宜。生产商义务的有关规定生效后,各生产商均须申请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生产商每年均需提供汇报资料,说明本企业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重量及数量。统计数字应包括家用及非家用设备。
生产商在市场上销售的家用设备重量数据,将用来计算生产商应在国内家用设备废料方面所负的责任。有关规定正式实施后,政府将会向生产商分配责任,例如大型生产商负责设立废料收集站,小型生产商遵守出资规定等。
此外,英国政府还公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其中开列了环境事务管理部门每年的收费建议:其中单个注册生产商(个别注册总收费):730英镑,零售业务或远距离销售商:14英镑。
至于有毒物质限制指令,英国政府计划于2006年7月1日前实施。由该日起,生产商在生产电气及电子设备时,其设备所含的铅、汞、六价铬、PBB和PBDE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总重量的0.1%;所含的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01%。
德国
《德国的电气及电子设备废料法令(ElektroG)》已于今年2月通过,将于今年8月13日生效。根据该法令,生产商必须成立及出资营运一个名为EAR的联合机构(注册办事处设于巴伐利亚菲尔特),全部生产商均须向该机构注册。据联合机构表示,将会运营一套电子注册系统。生产商可于2005年11月23日起申请注册。德国方面表示,德国决定给予生产商更多时间作准备,以迎接新制度。2005年11月23日的注册,将于当日起自动生效。
关于德国电气及电子设备废料收集系统的详细资料,可登录联合机构网站http://www.stiftung-ear.de查阅。德国环境部已颁布《收费条例》草案,但到目前为止,联合机构的联络资料及注册费用仍未确定。
该联合机构的工作包括:向生产商收集关于电气及电子设备数量和种类的资料、每家注册生产商需收集的废料数量等。
生产商可以单独履行废料回收责任,也可以参加集体回收计划。目前一些企业已经就此制定了部分合作计划。
法国
法国已经在国内通过了《电气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将于2005年8月13日生效。该国将设立电气及电子设备生产商全国登记册,列出关于产品销售及废弃的资料。注册手续、获取途径以及管理这份登记册的机构等尚待部长命令决定。负责注册事务的机构为ADEME。生产商如欲获取关于部长命令、临时注册制度及最后注册日期等资料,可填写有关表格并寄交ADEME。
意大利
在意大利,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令的有关法案需呈送国会讨论,最后由有关部长批准。据估计意大利可能来不及赶在今年8月13日推行电气及电子设备废料法例。
西班牙
西班牙已于今年2月25日通过有关法令,要求所有电气及电子设备生产商必须向全国工业机构注册处登记。生产商登记后仍须遵守各地方的相应规定,因此有关注册及费用在不同地区将会有所不同。与德国类似,生产商可单独履行废料管理责任,亦可参加集体计划。但西班牙规定,如果生产商选择参加集体计划,该计划须得到其运作地点的地方当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