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的玩具安全措施将于2015年底生效,但会设立过渡期,协助业界适应新措施。
欧盟玩具安全委员会同意修订《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号指令),限制在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在其它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某些化学物质的使用。这些措施将就玩具所含的若干类化学物订立新的浓度限值,涉及以下化学物:
(1)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 (CMI)
(2) 甲基异噻唑啉酮 (MI)
(3) CMI与MI的3:1比例混合物
(4) 苯并异噻唑啉酮 (BIT)
(5) 甲酰胺
CMI与MI的3:1比例混合物以及CMI和MI主要用作水质玩具如嗜好颜料、手指画颜料、窗/玻璃颜料、胶水及肥皂泡的防腐剂,被视为极强的人类接触性过敏原。含有这些物质的化妆品会导致过敏反应,近期引起不少关注,尤以是在丹麦。
根据相关的指令草案,CMI/MI的3:1比例混合物在水质玩具中的浓度限值为1毫克/千克,CMI的浓度限值为0.75毫克/千克,而MI的浓度限值则为0.25毫克/千克。
这些措施设有过渡期,成员国可于相关指令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24个月内落实有关措施。
BIT亦是水质玩具如嗜好颜料及手指画颜料使用的防腐剂,是消费者接触的主要过敏原,已禁止化妆品使用。
根据欧洲标准EN 71-10:2005及EN 71-11:2005制订的方法,BIT在水质玩具物料的浓度限值为5毫克/千克。
甲酰胺在塑料及聚合物工业中用作溶剂、塑化剂或在生产发泡胶时使用的发泡剂物质。甲酰胺用于各类发泡胶玩具内,如拼图垫子。由于甲酰胺可以释放到空气中,所以会被儿童吸入。
甲酰胺含量以重量计超过200毫克/千克的发泡玩具物料,在经过最长28日的排放测试后,其甲酰胺排放限值为20微克/立方米。法国已实施这个水平的排放限值。
成员国落实这两项指令的过渡期为指令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18个月。
欧盟的玩具安全委员会原于6月举行会议,投票决定是否限制苯酚的使用,但该会议已延后,并于不久将来举行,因此预料该委员会将于短期内对苯酚的使用实施限制。根据欧委会的建议,苯酚的使用限制如下:
聚合物物质内的迁移限值为5毫克/升
用作防腐剂的浓度限值为10 毫克/千克
根据欧洲标准EN71-10:2005及EN71-11:2005制订的方法决定有关物质是否合格
上述所有修订均列入《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的附录C内。附录C列出儿童玩具所含化学物的具体限值。这些玩具是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以放入口中。欧盟《官方公报》刊登相关指令后20日,修订即告生效。欧盟《官方公报》料将于9月刊登相关指令,期间欧盟部长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将审议这些措施。